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281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轮训培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发挥干部培训轮训的“主阵地”“主渠道”和党性锻炼“大熔炉”作用,发挥在党委、政府决策和保山市社科研究中的思想库”作用。
3.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4.围绕市内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市委和市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
5.针对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
6.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7.开展同市内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杨善洲精神、艾思奇大众哲学等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对外干部教育培训,扩大和提升保山知名度。
8.履行保山市行政学校的职能,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
9.履行保山市民族干部学校的职能,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作。
10.履行保山市社会主义学校的职能,服务全市统一战线工作大局,发挥统一战线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
11.履行中共隆阳区委党校(隆阳区行政学校、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隆阳区分校)的职能,做好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培训、学历进修和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各项培训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认真开展党史党性教育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疫情防控和履行职能两手抓、双推进,各方面工作有效开展。以五个一流(“以教学为中心,建设一流教学科研体系;以硬件为载体,建设一流美丽党校;以党建为统领,建设一流校园文化;以制度为抓手,建设一流管理服务;以特色为依托,建立一流交流合作平台”)为抓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截至2021年12月末,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含保山市行政学校、保山市民族干部学校、保山市社会主义学校、中共隆阳区委党校、隆阳区行政学校、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隆阳区分校,以下简称“我校”)设16个部门,有90名在职人员、104名退休人员。
一、主要工作
1.机关党的建设方面。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机关党建责任。校委召开5次会议、机关党委召开15次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采取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作为校委会议第一议题11次、干部职工大会5次、5个党支部组织党员25次集中学习方式进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4月以来为中共隆阳区委等5个县(市、区)、社区讲党课5次,受众460人次。举行“七一”表彰大会暨主题党日活动,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和先进党支部1个。举行红色经典朗诵比赛,讲述《一艘红船的故事》等11个红色故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党史党性教育基地”学习,慰问挂钩村、退休困难老党员13人。7月底前,5个党支部聚焦主题和目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永远跟党走”系列活动。制定校委“民生实事计划”确定7件实事,完成率100%。5名校委领导班子成员制定“为民办事清单”5份、确定办实事21件、完成率100%;在职60名党员(含10月后退休2名)制定“为民办事清单”60份、确定办实事182件、完成率100%;三是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党员赴2个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文明宣传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等50余次、参加服务近5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单700余份,清理社区各类垃圾2.5吨;党支部为社区解决问题3件,在职党员为社区解决问题17件。8月底投入资金2.4万元,在新华社区建成以核心价值观、党史学习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栏。
2.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听党话跟党走。3月召开动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精神,部署全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成立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党史学习教育“四个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4月印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分别于5、8、9月召开3次推进会,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建党100周年大会实况;7月9日校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党史学习教育第4次)集中学习(扩大到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校委主要领导作专题辅导;5个党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开展“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并形成教学专题课11个,深入县(市、区)机关、乡镇、社区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31次、受众2120人;宣讲党史162场次、受众16438人。
3.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机关党委6次向校委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15次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3月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研究制定“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重点任务方案等系列文件,全面部署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制定“一把手”“校委班子”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压实机关党建责任。校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深入所联系支部调研指导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研究指导、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帮助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6月1日、2日,组织副科以上干部赴迪庆红军长征纪念馆、上江乡红军渡江纪念碑遗址、贺龙临时指挥部旧址等学习体验。扎实抓好“两单”落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0月对全校16个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制定了《中青班量化考评细则》等9项制度。
4.强化政治意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排查和防范意识形态风险,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10个严禁”,对上党校讲台的教师严格签订政治纪律承诺书。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信息管控,提升管网、用网、治网能力。
5.疫情防控扎实有效。一是敏锐反应、高度重视。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党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共保山市委党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建立防控工作机制,明确防控工作任务,压实防控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执行防控技术规程和标准,加强防控宣传,严格校园管理、消杀、卫生,认真开展入校人员体温检测,确保校园安全无虞。三是适时推进各项工作,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培训办班做好充分准备。四是积极支持、配合市指挥部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我校目前储备有疫情防控物资,其中:口罩6300只,消毒液450公斤,小灌消毒液300瓶,体温枪8支,手套100双,氧气小罐装37支,洗手液40瓶。
6.干部教育培训成效显著。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市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72期、10099人、35542人次,其中,主体班30期、6610人、24629人次;委培班42期、3489人、10913人次;其他培训班50期、6258人、10106人次;研究生班10期、408人、5800人次;宣讲455场、35181人、35181人次,累计培训51946人、86629人次。腾冲市委党校培训班15期,培训党员8000多人次。2021年各县(市)委党校都举办了中青班。中共昌宁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共计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31期,培训7300人,7344人次,宣讲13场。施甸县委党校举办培训班10期,参训学员2959人同时采取“送教下乡”等方式,外出宣讲128场次,14874人次。中共龙陵县委党校共计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29期,培训5793人,5800人次,宣讲14场。
7.教学科研资政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2021年省委党校课题立项3项,省社院课题立项2项。市委宣传部保山新型智库联盟课题立项9项。社科联《关于开展杨善洲精神研究课题、故事、教学专题》课题立项6项。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征文3篇。发表论文、调研报告50篇。申报并完成2021年市委组织部“四个一批”项目申报项目32项,其中:现场教学点2个、课程18门、案例6个、故事6个。云南省委党校(行政院校)系统2020年度课题结项2项,省社院结项2项。完成保山市党校系统2020年度课题结项8项,2021年度立项8项。积极组织实施全省党校(行政院校)系统第十一届(2019-2020年度)科研评奖工作,两篇论文分别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完成省委党校“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征文5篇,其中校主要领导2篇。云南人民出版社合作出版了《中共保山市委党校文丛——真知笃行》。编写4本现场教学点教材。1份决策咨询报告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
8.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完成34名参公人员、25名专技人员、14名工勤人员以及10名新招录人员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共计补充完善个人档案230份,收集并移交组织部档案室存个人档案共计730份,从市人才市场调新招录人员档案10套,整理完善后移交组织部9套,移交隆阳区人才市场1套。二是完成了10名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核,4名科级干部职务任免,6名干部科室调整,4名参公人员和3名事业人员退休工作。三是配合组织部完成了1名一级调研员职级晋升,1名市委委员和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选拔工作。四是制定了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并按时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五是选派了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硕士研究生和1名管理员到龙陵县象达镇开展驻村工作。六是完成全体干部职工工资福利、保险、岗位聘用、个人信息维护、领导干部各有关事项报告等相关工作。七是2021年度全体91名干部职工都参加了培训学习,参学率为100%。其中有26名云南干部在线学习人员和28名中网院学习人员,均已百分之百完成学习任务;有91人参加了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有75人次参加了外出培训,有30人次参加了外出交流学习。八是2021年共引进9名人才充实到我校干部职工队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人,本科生4人。选送6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委党校参加15天以上深造学习,选送7名参公人员分别到浙江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百色干部学院等参加7天以上外出培训。九是我校7名教师被云南省社科联列入云南省社科普及专家库首批入库专家,有9名教师被保山市委宣传部纳入保山新型智库联席专家。十是举办精品课师资培训班并请省委党校熊黎明教授到场指导并做专题辅导,激发了全体教师在今后教学中不断提升质量、打造精品的内驱力。十一是有2名教师从9级岗位晋聘到8级岗位,有5名教师从10级岗位晋聘到9级岗位。十二是修改完善了绩效考核制度。极大激励了教师们“比学赶超”和干事创业新劲头。
9.完成了省委组织、省委党校对我校的办学质量评估工作。11月,省组织部、省委党校对我校近5年来的办学质量进行了评估,肯定了5年来我校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工作。
10.围绕“以硬件为载体,建设一流美丽党校”不断加强。为确保办公、培训、餐饮、住宿等后勤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及时对校园安保、水电、绿化、餐饮、住宿等设施设备进行查看,及时掌握实际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修缮。
11.其他工作有效推进。业务指导、财务、老干、工会、妇女、国家安全、文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社会市域治理现代化、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文件档案、综治维稳、法治建设、保密、信访等工作均正常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顺利通过。
二、工作特色和亮点
1.建成了党史党性教育基地。党史党性教育基地总投资140万元左右,党建广场600平方米,党史党性教育馆335平方米。建成的党史党性教育基地设计布局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党建广场部分(含入党誓词、党建文化墙、宪法宣誓誓词);二是党史党性教育基地室内部分(含校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一大代表雕塑、开国大典、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弘扬时代精神、严肃党规党纪、杨善洲精神、保山党史、党校实践、主题教室等)。展示方式有恰当运用灯箱展板、电子触屏、电子书、全息投影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展示各内容,加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展示比例,实现电子方式展示各个版块全覆盖。建设完成“党史党性教育基地”,既牢牢把握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突出党史党性教育主题,又兼顾党校特色特质,填补了全市党校系统校内无党史党性现场教学点空白,为全市党员干部党史党性教育提供了有效载体。
2.建成了智慧校园。智慧校园共计投资50万元,建成集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及全体功能为一体的智慧体系。
三、2022年工作计划
回顾2021年的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离党校工作条例的规定,离市委的要求,我校工作还存在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省级以上的科研课题;二是省级的专家学者少;三是缺乏省级以上的精品课;四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硕士以上教师占比不够,结构不合理;五是对县(市)委党校的业务指导有差距;六是校园文化氛围营造不浓。
1.工作思路
2022年,我校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五个一流”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2.工作任务和措施
①加强理论武装。认真开展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为示范和引领的各种层次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②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持续深化政治建设,对我校的5个党支部进行换届,着力筑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基础。
③抓牢中心工作不放松。牢牢抓住教学这个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教师授课水平。认真开展主体班及其他班次培训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④做强科研促教学。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努力争取在课题研究和决策咨询上有新进展。
⑤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争取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上取得新成效。
⑥加强对县(市)委党校的业务指导。根据我校处级领导挂县(市)委党校的安排,确保2022年到市内县级党校调研指导1次,业务指导与对外合作科牵头相关部门不定期、全方位开展对市内县级党校的业务指导工作。
⑦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氛围营造。拟在办公楼的走道和学员公寓的过道大力营造红色氛围。
⑧持续抓好其他各项工作。持续做好业务指导、财务、老干、工会、妇女、国家安全、文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社会市域治理现代化、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文件档案、综治维稳、法治建设、保密、信访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1年度收入合计26,387,935.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87,935.1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52,907.16元,增长13.57%,主要原因分析:1.2021在职人员工资政策调整、在职人员增减变化及退休人员死亡等。2.2021年奖励性绩效、政府综合性绩效考核奖励和2020年精神文明奖励进行追加预算指标。3.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薪资调整、部门各单位在职人员增减、离退休人员去世,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调整到单位自行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1年度支出合计26,387,935.15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9,659.23元,占总支出的77.16%;项目支出6,028,275.92元,占总支出的22.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52,907.16元,增长13.57%,主要原因分析:1.2021在职人员工资政策调整、在职人员增减变化及退休人员死亡等。2.2021年奖励性绩效、政府综合性绩效考核奖励和2020年精神文明奖励进行追加预算指标。3.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薪资调整、部门各单位在职人员增减、离退休人员去世,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调整到单位自行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59,659.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4,099.24元,增长9.60%,主要原因分析: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95,065.83元,人均180,481.0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2021年退休7人,在职人数减少工资福利相对减少,绩效奖金、年度综合考核奖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薪资调整、部门各单位在职人员增减、离退休人员去世,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调整到单位自行核算。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59,535.77元,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232,650.70元,占基本支出的6.96%,人均13,545.60元。主要是2021年办公经费基数减少。
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2,438,700.84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薪资调整、部门各单位在职人员增减、离退休人员去世,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调整到单位自行核算。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127,008.53元,占基本支出的93.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2,650.70元,占基本支出的6.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28,275.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68,807.92元,增长29.38%,主要原因为: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596,342.26元,主要是非税收入返还款今年用于党校校园迁建项目建设补助经费;资本性支出增加2,751,362.18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返还款今年用于党校校园迁建项目建设补助经费,2021年建设了党史党性教育基地。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主要是环境提升改造、迁建缺口及安保服务补助经费4,628,275.92元。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和党校校园的维护、基本建设、合同制工人工资、培训班的各种开支、支持挂钩村、社区的补助、校园建设(党史党性教育基地)。
2.党校校园迁建项目建设补助经费用于资本性支出1,350,000.00元。
3.内网基础环境建设用于308机房档案室改造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87,935.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加3,152,907.16元,增长13.57%,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增加1,784,099.24元,主要是:①2021在职人员工资政策调整、在职人员增减变化及退休人员死亡等。②2021年奖励性绩效、政府综合性绩效考核奖励和2020年精神文明奖励进行追加预算指标。③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薪资调整、部门各单位在职人员增减、离退休人员去世,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资金、财政供养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资金调整到单位自行核算。
2.项目支出增加1,368,807.92元,增长29.38%,主要为今年用非税收入的预算安排了党校搬迁建设项目工程款1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5,563,283.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7%。其中用于干部教育支出25,563,283.65元,用于保障我校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后勤服务保障等成本性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3,93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200.00元,主要用于无固定收入已故离退休干部和配偶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1,939.5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处理缴费;死亡抚恤支出434,8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7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2014年12月以后调入本单位的职工,根据规定住房补贴分25年兑付给职工。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051.35元,完成预算的25.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预算的33.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51.35元,完成预算的10.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第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000.00元,比年初预算的103,000.00元减少58,038.50元,原因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报销签批审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第二,公务接待费支出7,051.35元,比年初预算的65,000.00元减少57,948.65元,原因是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俭从严,勤俭办事,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910.15元,下降6.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10.15元,下降29.2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俭从严,勤俭办事,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占83.23%;公务接待费支出7,051.35元,占16.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市委党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51.3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51.3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委党校教授对我市在职研究生的学习指导、论文答辩,各地州党校到保山市调研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2,650.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535.77元,下降4.61%,主要原因为: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费用有所节约。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是:办公费133,600.00元、邮电费18,400.00元、会议费9,275.00元、公务接待费7,051.35元、劳务费55,091.55元、工会经费285,300.00元、福利费5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61,03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7,387.8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资产总额112,846,942.83元,其中,流动资产4,835,886.35元,固定资产14,452,576.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9,426,386.40元,无形资产16,36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92,501.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90,679.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71项,账面原值1,015,0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4,171.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3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3,831.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8,731.1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28101111
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20921051419885.doc
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2092105144177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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