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电子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电子学院2023年继续采用以考核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 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 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申请
1.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9:00-11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学院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我院只允许报考一个志愿。
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下午4点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120(邮编100871),收件人丁老师。联系电话: 010-62757465。
材料寄(送)要求:
(1)请使用EMS快递。
(2)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3)纸质版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请信息完全一致,不一致者视为无效报名。
(4)无论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2. 提交申请材料清单(请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并用燕尾夹固定, 不要装订)
(1)北京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3)毕业(在读)院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身份证复印件;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以下英语证明材料选择一种:
a)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60分及以上(2017年1月-2019年1月参加考试);
b) TOEFL成绩100分及以上(IBT)(2021年9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c) GRE成绩320分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d) WSK(PETS 5)考试合格(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e)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525分及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50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f)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g) 雅思成绩(学术类)6.5分及以上(2021年9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h) 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或会议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2016年9月1日后发表);
i)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获得学位,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2016年9 月1日以后取得学位证书)。
三、选拔方式
1.审核
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复试
复试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学院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安排在2022年12月(具体时间见学院网站通知)。申请人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录取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根据专业招生名额依总成绩名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学院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四、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学院将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申请人对学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六、其它事项
1.我院2023年在北京大学昌平新校区招生。
2.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见北京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指导教师的情况见电子学院2023年招生指南: https://ele.pku.edu.cn/info/1232/2084.htm。
4. 如果有上级部门在2023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修订招生说明中的相关内容并及时予以公告。
5.本说明由电子学院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学院网站:https://ele.pk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7465 丁老师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理科1号楼1120
电子学院
2022年10月4日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2023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评论列表 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