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分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二、三年级研究生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并按四舍五入取整,由学院确定学业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学业奖学金标准及覆盖比例见下表: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与比例
等级标准比例一等8000 元/学年5%二等6000 元/学年15%三等4000 元/学年20%
新生奖学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的,享受5000元新生奖学金,评定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新生总数的10%。调剂考生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的,享受5000元新生奖学金,评定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新生总数的10%。
4.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
我校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用于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岗位津贴标准如下:
(一)"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0元/小时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教"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20小时。
(二)"助研"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
(三)"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管"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30小时。
5.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
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制度以助学贷款、发放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资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或影响学业。
6.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意识、精神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突出双创精神引领,我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下设科研创新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与奖励项目、科研成果奖励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5大项目,经费每年总计核拨50万元。
7.甘肃省教育厅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
获甘肃省教育厅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者,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项目经费给予1:1配套经费支持。
8.专项就业(升学)奖励
我校设立专项就业(升学)奖励项目,对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者,将依据学校相关制度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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