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报考点公告
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即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可就近参加考试,具体请阅读广东省和所选择省市招办的报名公告,选择相应的报考点。
一、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报考点接受报名范围
1.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报考点只接受报考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的佛山考生。
2.报考以上院校且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佛山市户籍(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或就读于佛山市内普通高校(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在读证明,未毕业的自考生须提供考籍证(卡)、准考证和盖章的成绩单,未毕业的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佛山市户籍(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或在佛山市正式工作[须同时提供佛山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和佛山市1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含1个月,时间截止到报名日期)]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
(3)报考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的在佛山市实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高校实习派出部门开具的派遣证明、所在实习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
在校研究生还须提供由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凡未提供相应材料的不能在本考点考试。
3.本报考点不接受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不接受需考设计绘图专业(3至6小时)的考生报名。
4.拟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报考点接受范围,否则报名结果无效。不符合本考点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选择其他报考点。因不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报名信息确认、考试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
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研招网“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
三、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和要求等另行通知。具体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fosu.edu.cn/yanjiusheng/)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四、准考证下载注意事项
考生完成报考手续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场安排
我校考点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江湾校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考场及座位安排届时请查询准考证。
预计本报考点的考生人数较多,考试阶段周边住宿和交通压力极大。为方便考生顺利参加考试,请务必清楚了解本报考点地址,提前落实好考试期间的交通和住宿。
六、特别提醒
1.考生应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所报考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或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填报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研招网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关键信息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取消报名并重新报名,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会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
3.请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留意后续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见官网)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1:30 ;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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