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湖北师范大学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初试大纲
(科目名称:临摹与创作(书法) 科目代码:924)
一、考试目标
1、考查考生准确临摹经典碑帖的能力,包括对用笔、结体、章法及整体气息格调的准确再现;
2、考查考生的书法创作能力。创作作品能够体现出明确的取法渊源和对经典碑帖的灵活运用能力;
3、考查考生完成一幅和谐的书法作品的能力。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成绩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考试方式分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两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试题提供的碑帖内容和创作内容,完成一幅书法临摹作品和一幅书法创作作品。
不得携带任何书法字典、手机软件等参考资料和工具。
(三)试卷题型结构
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
书法临摹 70分
书法创作 80分
(四)主要参考书目
无主要参考书目
(五)考试用纸要求
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所用纸张尺寸均为宣纸六尺条幅(180cm×48cm)。(笔墨纸砚由考生自备)。
三、 考查范围
(一)考查目标
1、准确再现经典碑帖的用笔、结体、章法及整体气息格调的能力;
2、灵活运用所学碑帖进行书法创作的能力,作品要有明确的取法渊源,气息古雅,完整和谐;
3、完成一幅和谐的书法作品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1、书法临摹内容为试题规定的经典碑帖;
2、书法创作内容为试题规定的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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