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报名条件及有关规定、注意事项
(一)所有在内蒙古自治区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人员,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报考招生单位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及网报公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高校就读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本人就读高校所在的省(区、市)报考,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不接收区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三)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考生实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报考信息,及时了解掌握相关要求完成资格审核。(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八)残障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请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盟市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报考点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准备。
(九)考生报考费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研招网网报系统支付,报考费190元/人。已缴费未完成网上确认的,由网报系统统一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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