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3年法硕考试大纲发布,总体而言相较于去年变动不大,在总则部分新增了期待可能性理论,分则部分对渎职犯罪做出了部分改动,删除了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补充了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罪。这些变动对我们23年备考影响不大,但对变动的知识点我们也要引起关注。本文针对期待可能性的知识点做一个详细的刑法教义学分析。
期待可能性指是指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合法行为。法律不强人所难,如果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其他合法行为,就不能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非难,也就不存在刑法上的责任。因此,期待可能性也是一种重要的责任要素,无期待可能性时,行为人无责任。
期待可能性的理论最早始于1897年德国帝国法院的“癖马案”。马车店有一匹马经常因为尾巴缠住缰绳受惊后狂奔,马车夫甲和雇主乙都知道这匹马的这一癖性。甲向雇主乙提出更换一匹马,但乙不同意,以解雇威胁不能换。甲只好服从安排,结果在途中该匹马又象往常一样癖性发作,甲完全失去了对该马的控制。结果,狂奔的马致行人受伤。法院最终认定甲无罪,理由是:甲虽然认识到该马有怪癖可能导致伤人的后果,但当他要求更换一匹马时,雇主不但不允,反以解雇相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期待被告人不惜失掉工作,违抗雇主的命令而拒绝驾驭该马车,因此,被告人不负过失责任。
期待可能性不仅仅是有无的问题,而且存在程度的强弱。可分为2种情形:一是期待可能性降低的情形,行为人仍构成犯罪,但可以从宽处罚,如胁从犯;二是没有期待可能性的情形,可作无罪处理。
但是同样不能滥用期待可能性的理论进行出罪,如身无分文的乞丐盗窃他人财物得以维持生存的,不能认为此人没有期待可能性进而宣告其无罪,而应认定为盗窃罪。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司法实践里是存在的,理论上有另一种名称—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主要存在于:
1.犯罪人本人窝藏、包庇自己的,无期待可能性,不构成窝藏、包庇罪。
2.犯罪人犯罪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无期待可能性,对犯罪人本人无需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论处。
3.犯罪人本人毁灭自己的罪证、伪造证据,无期待可能性,不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4.被司法机关错误关押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的罪犯,无期待可能性,不构成脱逃罪。
5.已婚妇女在下列情形中与他人重婚,没有期待可能性,不构成重婚罪: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重婚的;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因强迫、包办婚姻或者因婚后受虐待外逃重婚的;被拐卖后再婚的。扫一扫小程序查看》》2023考研法律硕士统考大纲各科目变化新增点分析,更多科目专业考研大纲原文及解读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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