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学费和培养方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其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为8000元/年,全日制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1000元/年,其余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000元/年。各学院具体校区分配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3000元/年,其余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采取非脱产学习的方式,主要安排在节假日进行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发给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奖助体系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获奖研究生的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2. 学业奖学金。(1)第一学年标准:一等奖7000元/生,二等奖5000元/生。(2)第二、三学年标准:一等奖8000元/生;二等奖6000元/生;三等奖4000元/生。具体发放情况,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3. 社会捐助。按照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不定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 “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中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并发放岗位津贴。
3.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 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研究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研究生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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