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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学者胡瑗在主持苏州郡学、湖州州学时,改变传统教法,创立了一种新的教学制度,即在学校内分设经义斋和治事斋,分斋教学。经义斋选择学习儒家经义;治事斋又称治道斋,分设治兵、治民、水利、算数等学科,学生可选择其中一科为主修,另选一科为副修。两斋的培养目标不同,经义斋以培养比较高级的统治人才为目标;治事斋是为了造就在某一方面有专长的技术、管理人才。这种教法史称“苏湖教法”或“分斋教学”。
胡瑗创立的分斋教学制度,在中国教学制度发展史上第一次按照实际需要,在同一学校中实行分科教学;实用学科正式纳人官学教学体系之中,取得了与儒家经学同等的地位;治事斋学生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开主修和副修制度的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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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教育综合考研名词解释之苏格拉底法
333教育综合名词解释:苏湖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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