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法律硕士考研:战国时期法律制度

2023法律硕士考研:战国时期法律制度



  摘要:2016考研在即,不知道各位同学复习得怎么样了,小编这里整理了法硕考研的相关知识点,帮你热热身!



2023法律硕士考研:战国时期法律制度

  摘要:2016考研在即,不知道各位同学复习得怎么样了,小编这里整理了法硕考研的相关知识点,帮你热热身!

 

  《法经》
  ▶李悝变法与《法经》的制定
  魏国李悝变法是战国时期最早、也是一次比较成功的改革。他在政治上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剥夺旧式奴隶制贵族的世袭特权,在经济上实行"尽地力之教"和"善平籴"的政策,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封建经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在进行政治、经济改革的同时,为保证变法改革的顺利进行,保护经济、政治改革所取得的成果,李悝在变法过程中"撰次诸国法",即考察各国成文法,吸收各国立法经验,制定出魏国的基本法典,称为《法经》。

  ▶内容、特点与历史地位
  《法经》原文早巳失传。从《晋书·刑法志》等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法经》的简略情况。从篇目结构上来看,《法经》共有六篇:一为《盗法》,二为《贼法》,三为《网法》,四为《捕法》,五为《杂法》,六为《具法》。其中盗罪即侵犯官私财产所有权的犯罪行为,贼罪即侵犯人身安全及危害国家政权、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网法》也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法》、《捕法》二篇多属于诉讼法的范围。第五篇《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徙禁、金禁等。第六篇《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可见,《法经》规定了各种主要罪名、刑罚及相关的法律适用原则,涉及的内容已比较广泛,其基本特点在于: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统治政权,保护地主的私有财产和奴隶制残余,并且贯彻了法家"轻罪重刑"的法治理论。
  《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首先,《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法经》作为李悝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这一时期社会变革的一种肯定。其次,《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基础。从体例上看,《法经》六篇为秦、汉所直接继承,成为秦律、汉律的主要篇目,魏、晋以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率,以各篇为分则的完善的法典体例。在内容上,《法经》中"盗"、"贼"、"囚"、"捕"、"杂"、"具"各篇的主要内容大都为后世封建法典所继承与发展。

  商鞅变法
  ▶改法为律,制定秦律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最为成功的一次社会变革。商鞅原姓公孙,名鞅,卫国人。后因在秦变法有功,被秦孝公封于商地,故后人称之为商鞅。商鞅自幼"好刑名法术之学",青年时曾到法家势力强大的魏国,深受法家思想的熏陶,很快成为法家思想的坚定的实行者。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发布求贤令,商鞅因而携李悝的《法经》入秦,很快得到秦孝公的重用,在秦国开始了意义重大的变法活动。商鞅变法的第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改法为律",制定秦律。这里的"法",是春秋中后期对法律规范的总称,由夏、商、周时期的法律称为"刑"发展而来,取"平之如水"的"法"来代替"有等差"的"刑",有历史的进步性。但随着封建法律的不断发展、完善和法制建设经验进一步积累,人们已不仅仅满足于法的公平性,而要求把法律的普遍性和必行性提到更高的位置上来。因此,商鞅"改法为律",制定秦律。"律",最早的字义是指定音的竹笛,转指音乐的旋律、节拍、节奏,具有稳定、恒常、"均布"的含义。商鞅"改法为律",突出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稳定性、必行性,具有"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改法为律",是在法律观念上的又一进步,对于秦国法制的统一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从此以后,中国古代的基本法典大都以"律"为名。

  ▶连坐法
  商鞅在变法中颁布连坐法。所谓连坐,即因一人犯罪牵连亲属、邻里、同伍以及其他与之有联系的人都要承担罪责的刑罚制度。连坐的范围很广,有同居连坐、邻伍连坐、军伍连坐、职务连坐等。并规定同伍有罪互相纠举,奖励告奸,告奸者受赏,不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罪。连坐制度在最大限度内把各种危害国家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维护国内的社会秩序,保障政权的稳定有重要作用。但也充分体现了法家重刑主义的残酷性。

  ▶分户令
  为了鼓励发展小农经济,扩大户赋的来源,商鞅还颁布了《分户令》,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强制百姓分家立户,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历史意义
  商鞅变法是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超过了这一时期其他诸侯国的改革。这次变法从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等方面,推行全面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使秦国从一个西疆小国一举发展成为国力强盛、制度先进的大国,为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也在治理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中国封建制度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点击屏幕下方
  文章很赞☛☛分享给身边的考研er们
  有话要讲☛☛说出独特的看法与见解
  留着有用☛☛收藏到自己专属的百宝库
  更多考研资讯,尽在考研帮!感谢你的关注!

【精华阅读】
2016法硕考研:民法上的定金
2016考研:法硕专业课复习技巧
2016考研法硕:一般侵权的责任
377分一战北大法硕备考经验

2023法律硕士考研:战国时期法律制度

    关于作者: admin

    这里可以再内容模板定义一些文字和说明,也可以调用对应作者的简介!或者做一些网站的描述之类的文字活着HTML!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评论列表 人参与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8888-88888888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email@admin.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