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 招收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和计划
南京大学在电子信息(代码0854)、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工程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60名左右。实际录取人数将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我校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博士和非定向就业博士。定向就业的博士录取后档案无须转至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录取后须将档案转至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为定向就业。
三、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模板下载地址:http://grawww.nju.edu.cn/943/list.htm)
5. 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外语应用能力。具体要求见各院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一)全日制工程博士
(1)须满足上述1-5条报考条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2022年9月1日)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硕士毕业人员;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我校部分专业接受同等学力报考),须于2016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以上(至2022年9月1日),取得一项或以上工程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
(3)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二)非全日制工程博士
(1)须满足上述1-5条报考条件;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须具有三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至2022年9月1日)。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我校部分专业接受同等学力报考),须于2016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以上(至2022年9月1日),取得一项或以上工程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
(3)须提供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南京大学2022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附件1),随院系报考材料一起寄送至报考院系。
(4)考生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具备培养潜力,主持或者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实质参与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重大项目,并取得较好的成果。
报考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时间
1.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使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中的“博士招生”子系统,网址为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8日16点00分。请考生及时留意查看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后续公布的《南京大学2022年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
考生须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缴费完成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五、报考材料
1、寄送至院系的材料
考生根据所报考院系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系指定地址。
2、寄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材料
网上报名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22年5月18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1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9683251,邮编:210023)。
提交一项或以上工程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该考生的考试、录取资格。
六、考核
具体考核要求和时间安排见所报考院系官网公布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科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具体考试安排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政治理论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及院系申请-考核时,均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并提交给监考老师及院系核查。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由报考院系确定的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七、信息公开
招生院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如下信息:
1.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2. 材料评审结果;
3.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
4. 拟录取名单;
5. 院系认为重要的其它信息等。
八、录取
招生学院(系)根据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综合成绩等,在2022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完成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所有报考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2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九、学费
十、 奖助体系
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统筹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以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一、监督管理
1.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及时提醒、督促各院系规范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2.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3.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4. 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人员须全程予以回避。
十二、 其它注意事项
1. 请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章程、南京大学2022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报考院系的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及相关通知。
2. 关于导师在本年度招收各类学生等情况,请考生在报考前咨询报考院系及导师。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导师、专业及院系。
3. 南京大学全日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五年。
4. 每位博导每年最多招收1名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含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各院系可在此基础上明确相关要求。
5. 同一报考批次内,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以缴费且生成报名号为准)。如因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确有需要再次报名,待考生再次报名缴费且生成新的报名号后,之前的历史报名信息将自动作废且不予退费。
6.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为定向培养,不转户口、档案,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7.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学校考点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及时关注我校相关通知。
9. 本年度不接收少民计划、援疆计划等专项计划报考。
10. 若2022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予以公布。
11.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最新文件政策为准。
十三、 联系方式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行政北楼9楼911
邮编:210023,电话:025-89683251、89683299
Email:njuyzb@nj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大研招(nju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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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5日
北京大学考博交流群
清华大学考博交流群
南京大学考研(南京大学考研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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