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海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及《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等文件规定,经教师本人自愿申报,各学科及学院审议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审核讨论并投票,认定张引等6位教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许玫等20位教师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邹权等19位教师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同意过建春等80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兼任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意姚玉华等4位教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科变更、王鹏等3位教师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业变更;新增甘生统等18位教师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罗君名等96位教师为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周小英等148位教师为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方超等294位教师为专业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
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4日),如有异议,请以电子文档形式向研究生学院反映(邮箱:474916550@qq.com)。
海南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结果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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