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2023)

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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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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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建高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下沙和桐乡乌镇。学校总占地1305亩,总建筑面积近64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电视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动画学院、管理学院、国际文化传播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文化创意学院、文学院、新媒体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音乐学院、浙传华策电影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科学部)、大学外语教学部、大学体育教学部、公共艺术教育部等4个教学部及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4000人。建有“媒体传播优化协同创新中心”(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等10个省级以上研创(平台)机构。其中,浙传华策电影学院是在浙江传媒学院电影学院基础上,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的全国首家本科层次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学院,属公办高校性质,按照市场化办学机制,采用产教融合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端电影创作人才。

我校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传媒类和艺术类专业为主干,艺术学、文学、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戏剧与影视学获省一流学科A类立项,新闻传播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获得省一流学科B类立项;开设本科专业41个,其中艺术类专业18个,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等两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学校于201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试点单位,2012年开始招收第一批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全校教职员工12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112人,副高职称266人;全国优秀教师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9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2名,省“151人才工程”各层次培养人才36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8人,省优秀教师3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教学团队4个,省科研创新团队3个。近年来,学校建设了融合媒体云平台(中央厨房)、影视创新平台、演播室、影视摄制、播音主持、媒体技术等方面的系列高端实验室,仪器设备总价值达3.3亿元,拥有电视编辑与导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媒体智能传播研究实验室,形成了与业界接轨云化、平台化、生态化的产学研创一体实践教学环境。学校图书馆馆藏各类纸质图书文献147.3万册,电子图书115万余册。学校与全国广电系统合作,建立250余个产学研实践教学基地,积极构建学生专业实践和就业的平台,列入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90项。学校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法国、希腊、比利时、韩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2015年,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正式开始招生。同年,学校首个浙江省国际化专业重点建设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方向)专业招收首批留学生。2017年9月,我校和英国博尔顿大学合作视觉传媒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正式开始招生。

雄厚的师资,一流的设备,优良的学风,使学校的毕业生深受业界及社会好评,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3%以上,许多毕业生成为传媒领域的精英骨干。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浙江省平安校园”称号。

秉承“敬业、博学、求真、创新”的校训,本着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紧贴传媒、服务社会的宗旨,以培养广播影视和文化创意人才为重点,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浙江传媒学院正以昂扬的姿态,向着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传媒大学的目标阔步前进!

艺术类招生计划

1.广电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一)

注:

1.以上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设杭州、哈尔滨、西安、成都和长沙5个初试考点,复试和三试只设杭州考点,考生可按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规定选择考点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2.因学校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校后存在学习风险,请慎重报考。

3.此计划非最终计划,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4.学费如有变动,按2018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浙传华策电影学院系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按照浙江省物价等部门及相关规定收费。

2.广电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二)

注: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面向浙江、安徽、甘肃、贵州、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辽宁、山东、山西、四川、天津、重庆等15个省份的考生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经我校与各省招生办(考试院)协商确认后的相应省统考成绩。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面向浙江、安徽、福建、甘肃、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辽宁、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重庆等17个省份的考生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经我校与各省招生办(考试院)协商确认后的相应省统考成绩。

3.因学校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校后存在学习风险,请慎重报考。

4.此计划非最终计划,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5.学费如有变动,按2018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3.影视表演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4.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面向浙江、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宁夏、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重庆等24个省份的考生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

2.因学校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校后存在学习风险,请慎重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合作办学单位为英国高校,因此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3.此计划非最终计划,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4.学费如有变动,按2018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通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报考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请考生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

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2018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报考基本要求

1.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无色弱,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

2.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身高要求173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4.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专业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5.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男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四)考点和报考时间

1.考点设置

2018年我校共设杭州、哈尔滨、西安、成都、长沙等5个初试考点,复试和三试只设杭州考点,其中表演、音乐表演、艺术与科技专业初试和复试只设杭州考点。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的规定就近选择考点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温馨提示:根据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的文件要求,个别省份和考点对考生选择考点报考有所限制。另外,由于考点场地等因素,省外考点对考生接收人数作了上限规定,考生请注意把握报名时间。

2.报考时间

“广电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一)”各专业报考时间

(1)杭州、哈尔滨、西安、成都、长沙考点初试报考时间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8年1月7日—17日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打印初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19日—21日初试考试时间:2018年1月23日

初试结果公布时间:2018年2月2日

(2)杭州考点复试报考时间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8年2月2日—10日打印复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2月22日—23日复试考试时间:2018年2月24日—26日复试结果公布时间:2018年2月28日

(3)杭州考点三试报考时间网上报名、打印三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2月28日三试考试时间:2018年3月1日—3日

“表演、音乐表演、艺术与科技”专业报考时间

(1)杭州考点初试报考时间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8年1月7日—17日

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打印初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19日—21日初试考试时间:2018年2月24日—26日

初试结果公布时间:2018年2月28日

(2)杭州考点复试报考时间网上报名、缴费及打印复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2月28日复试考试时间:2018年3月1日—3日

注:

①所有考点均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②所有专业初试报考程序均分为网上报名缴费、确认两个必经阶段。考生在初试报名缴费成功后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手续,未经确认不得参加初试考试。确认方式可任选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其中之一:选择网上确认的考生可提前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手机APP客户端进行在线肖像采集和资格审核,具体操作办法详见APP软件提示(提醒: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选择现场确认的考生携带身份证、艺术类报考证于规定时间到考点进行确认。

(五)报考方法

1.报名:

考生信息的完整正确和高考录取密切相关,十分重要,为确保信息采集的正确率,请考生务必仔细填报,认真核对。

(1)初试报名:请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招生网(网址:zsw.zjicm.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https://user.artstudent.cn)后,按系统指示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1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考生要慎重选择所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一经网上缴费后不得再修改)—→网上缴费—→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打印“初试考试准考证”—→准时参加初试。

(2)复试及三试报名:请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招生网(网址:zsw.zjicm.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https://user.artstudent.cn)后,按系统指示核对信息,选择专业—→网上缴费(仅复试)—→打印“考试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注:

①考生初试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或专业方向。

②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浙江传媒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和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报、错报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打印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凡参与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浙江传媒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有关说明,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规定。

2.考试

完成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并确认的考生携带打印好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并携带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考试要求的相关证明及材料到相应的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如身份证丢失,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身份信息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

(六)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省外考点150元/人·次;杭州考点110元/人·次。考生报名缴费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概不退还。

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笔试):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人文艺术等)复试(面试):形象气质考察;指定材料表达三试(面试):指定材料表达;命题演讲

注:

复试、三试均勿化妆

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30%+三试70%。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

初试(笔试):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人文艺术等)复试(面试):形象气质考察;指定材料表达;才艺展示(语言类或声乐类,限2分钟以内)三试(面试):指定文学作品朗诵;自备动画片或影视剧台词片段配音(不需要画面,限2分钟以内);指定电视片解说

注:

1、复试、三试均勿化妆

2、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30%+三试70%。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

初试(笔试):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人文艺术等)复试(面试):形象气质考察;指定材料朗读;才艺展示(所需音乐、乐器、道具等自备,限2分钟以内)

三试(面试):仪态展示:站姿、走姿;景物介绍(自备材料,限2分钟以内);命题演讲

注:

复试、三试均勿化妆

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30%+三试70%。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

初试(笔试):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人文艺术等)复试(面试):形象气质考察;与主试教师交流;指定材料朗读

三试(面试):新闻播报;即兴表达(抽词语讲故事)

注:

1.复试、三试均勿化妆

2.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30%+三试70%。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初试(笔试):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人文艺术等)

复试(面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三试(笔试):创意写作;影视作品分析

注: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50%+三试50%。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

初试(笔试):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人文艺术等)

复试(面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三试(笔试):创意写作;影视作品分析

注: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50%+三试50%。

7.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

初试(笔试):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人文艺术等)

复试(面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三试(笔试):分镜头创作(绘图文具自备);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含新媒体、视觉制作技术、计算机基础等)

注: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50%+三试50%。

8.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摄影与制作)

初试(笔试):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人文艺术等)

复试(面试):形象考察;抽词语讲故事;图片讲述

三试(笔试):电影场景设计(根据命题,写作剧本或绘制分镜头画面,绘图文具自备);电影专业素质测试

注: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50%+三试50%。

9.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

初试(笔试):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含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人文艺术等)

复试(面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三试(笔试):图片分析及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

注: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复试50%+三试50%。

10.表演专业

初试(面试):形象气质考察;台词(自备材料);才艺展示(声乐演唱或形体展示,自备材料)

复试(面试):台词(自备材料);声乐演唱(自备材料);形体展示(自备材料);表演素质考察

注:最终专业成绩构成比例:初试30%+复试70%。

备注

1.各专业初试合格,取得复试资格,初试成绩(除表演、音乐表演、艺术与科技之外)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

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各专业方向的考生,高中阶段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若初试后未取得复试资格,可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证明,经我校审核确认后可进入复试:

(1)播音主持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全省前十;

(2)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达到一级甲等;

(3)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4)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5)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3.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各专业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各专业方向、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高中阶段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若初试后未取得复试资格,可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证明,经我校审核确认后可进入复试:

(1)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2)“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3)“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4)北大培文杯创意写作大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

(5)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4.摄影专业的考生,高中阶段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若初试后未取得复试资格,可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证明,经我校审核确认后可进入复试:

(1)摄影作品入选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

(2)摄影作品发表于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中国摄影》、《中国摄影报》或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中国摄影家》;

(3)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5.录音艺术和播音类各专业初试时间重叠,考生不得兼报。

6.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4个专业初试的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为同一份试卷,成绩通用。

7.广播电视编导和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2个专业初试的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为同一份试卷,成绩通用。

8.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和摄影4个专业初试的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为同一份试卷,成绩通用。

9.三试时如果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有冲突,考生必须先参加笔试考试,且需在笔试前向考点申请调整面试考试时间。

10.参加笔试的考生携带考试规定的水笔以外,另请自备2B铅笔、橡皮、尺等文具。

11.考生自备的伴奏音乐只允许播放存放在U盘的音乐文件,格式仅限MP3,且U盘只能存放该伴奏音乐文件,文件名不得出现考生考试身份信息等。考生不允许自带播放设备。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专业考试方式

1.专业考试主要包括初试、复试、三试等三个阶段。初试结束后考生请于规定时间登录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网(网址:zsw.zjicm.edu.cn)查看初试结果及考试安排。凡我校最终专业考试合格者,考生可于4月中下旬登陆学校招生网打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邮寄专业合格证。

2.申请复试破格的考生于2018年2月4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将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我校招生办,所提交的证明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核验,并将审核结果公示在学校招生网。考生参加复试前两天向我校招生办提交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学校将进行复试破格的资格复核,复核通过的可参加复试。如发现考生提供的证明及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现象,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将违纪舞弊情况上报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办(考试院),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在各省规定的时间内上报2018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库,上报过程中如发现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未涵盖或不要求的专业除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校考合格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高考录取办法

1.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通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的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外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摄影专业、录音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摄影与制作)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高考志愿的考生。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语文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语文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高考志愿的考生。

3.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各省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线为准;浙江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为当年第一段线分数。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和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为准,如未给定参考分数的省份,参考分数=(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4.相关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专业满分以100分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

艺术(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40%+文化折算分×60%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综合分=专业分×50%+文化折算分×50%。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折算分×40%。报考音乐表演(西洋乐)只招小提琴、大提琴器种;报考音乐表演(民乐)只招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竹笛器种。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5.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6.我校录取专业时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录取时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7.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其中,认可四川省少数民族加分项目,但分值最高为20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8.录取原则中单科成绩要求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9.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等11个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全国计划,并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10.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学校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11.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2018年招生录取章程》为准。

1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附件

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18年4月中旬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系统查询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否合格,最终专业考试合格者登陆招生网核对系统核对考生信息。

2.本简章中艺术类招生部分所涉及的某某生源(考生),指在某地参加高考的生源(考生)。如浙江生源(考生),指在浙江参加高考的生源(考生)。

3.本简章所公布的学费如有变动,按2018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4.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现有校外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2)省政府奖学金;(3)“浙广集团”奖学金;(4)“浙报•阿里”新媒体奖学金;(5)“中广电”奖学金;(6)“中国移动”奖学金;(7)“尚德学子”奖学金。校内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2)学校一、二、三等奖学金;(3)各类单项奖学金。针对全校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有:(1)国家励志奖学金;(2)国家助学金;(3)开发区慈善救助金。

6.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就业创业方针政策,积极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学校在每年的5月、11月举行两次大型就业招聘会,各学院举办小型专场招聘会,为用人单位和学生提供双选平台。通过举办“3+1”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文化创意(创业)苗圃班等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拥有5800平方米产业园,与唐德影视、美浓影视、立友投资公司合作投资1000万共建3136平方鼎石星创孵化园,为广大师生提供丰富的创业孵化平台。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杭州下沙校区0571-86832052,0571-86832691;桐乡乌镇校区0573-89399758,0573-89399759。

就业在线网站:http://job.zjicm.edu.cn。

创业学院电话:0571-86876771,0571-86876710;

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电话:0571-86879293。

创业学院网站:http://cyxy.zjicm.edu.cn。

7.我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根据浙江省物价统一核定,学校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600元。

8.学校成人教育各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函授本专科学生,详情请咨询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571-86876790,网站:http://cjxy.zjicm.edu.cn。

9.“艺术升”平台仅为本校艺术类考试提供网上报名、缴费、查询、信息公告等技术支持服务,其发布的有关应试技巧、指南、建议、分析研究报告等意见均与本校无关。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考试政策问题请致电本校招生咨询电话。

10.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传媒学院。

学校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杭州下沙校区)310018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西路998号(桐乡乌镇校区)314500

招办电话:0571-8683260086832630(兼传真)招生网址:http://zsw.zjicm.edu.cn

招生电话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招生咨询邮箱:2303412259@qq.com

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浙江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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