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11月22日,我省召开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研考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副省长、省招考委主任王明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研究生招生考试作为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渠道,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今年我省报考人数接近15万,组考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各地、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做好研考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考试组织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加强分析研判,提前安排部署,统筹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应考尽考”“平安研考”目标。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盯关键环节,严格精准抓好疫情防控,规范安全抓好组考工作,细致完善本地组考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考生、考场、考务人员管理。要严格有序做好安全保障,周密细致做好应急准备,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抓好试卷安全,开展诚信教育,严格规范自命题工作,严厉打击作弊行为,确保研考工作万无一失。要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考生服务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
省政府副秘书长孙繁柏主持会议。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招考办主任高向辉传达教育部研考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我省研考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招考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市招考委主要负责同志、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各招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有关高校考点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研究生入学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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