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法硕(东北师范大学法硕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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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法硕,东北师范大学法硕非法学
第一梯队——吉林大学(350+)五院四系
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开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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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梯队——吉林大学(350+)五院四系

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经过70年的发展和奋斗,吉林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和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

第二梯队——辽宁大学、黑龙江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区域地方法律名校)330+

1.辽宁大学 辽宁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0年,前身为辽宁大学法律系,是辽宁省第一所法学全日制本科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在2012年教育部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1位。

2.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创建于1981年,1996年成立法学院,设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三个专业,1999年调整为法学专业。

3.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是于1998年由当时的市场经济法学院与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的国际海事专业合并而成。1998年取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被批准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取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全国38所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第三梯队——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320+)

1.东北财经大学 法学学科始建于1987年,归属于政治经济法律系,并于当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1990年正式独立成立法律系,2001年改系建院,成立法学院。近三十年来,我校法学学科建设一直秉承科学化、规范化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特色发展为主线的思路,在法学学科研究方向凝练、学术团队建设、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方面均具财经特色,现已形成“法经通达”的学科建设理念和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2.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1994年增设法学本科专业以后,1998年原政治教育系更名为政法学院。2013年,学校进行学科和专业调整,将我院原哲学系、社会学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二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非师范类)并入马克思主义学院(现马克思主义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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