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法硕专业院校分析:中山大学
院校介绍
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手创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197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1993年7月,法律学系与社会学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以及人口研究所组成法政学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学撤消法政学院,以法律学系为基础建立法学院。法学院下设法学研究所、行政法研究所,以及法理学、法律史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6个教研室。法学研究所现设有香港法研究室、涉外经济法研究室、法治系统工程研究室等。
法学院坚持以教学和科研为中心,以培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人才为教育目标。法学院在本科层次原设有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三个专业,1998年起统一按法学专业招生。法学院在研究生层次已设有国际法学、法律史、经济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8个专业硕士点;同时又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第二批试点单位之一。此外,中山大学法学院也是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主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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