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法律硕士呢?
为培养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于1996年开始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专业学位的一种,是在借鉴美国、欧洲等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教育实际而建立起来的。我国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对象比较宽泛,涉及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法律务、法律监督和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专门人才,在层次上属于Master(硕士),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对应名称为Juris Master,简称J.M。
二、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区别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硕士是培养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专门人才,不同与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虽一字之差,但二者在报考条件、考试方式、录取比例、培养方式以及教学和就业方面存在很大差异。
在报考条件上,法学硕士不限制考生的专业,只要是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都可以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法律专业本科生(含同等学力),法律专生的本科生是不能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的。
在考试方式上,目前法学硕士的招生考试除英语和政治是全国统考以外,剩下的两门专业课由所报考院校出题,因为学校的不同,考试的难度也各异。而法律硕士的招生考试为“统考”,即法律硕士考生不只是英语和政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专业课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全国考生用的是同样的卷子,不存在考试难度的差异。
在录取比例上,法学硕士的录取比例一般都在10:1左右,北大等名校更达20:1;法律硕士录取比例一般在8:1,名校达到15:1.
在培养方式上,法学硕士基本是自费,如北大的是每学分800元,论文指导个论文答辩费6000元;法学硕士有公费也有自费。
在教学上,法学硕士重视理论教育,以专题讲授为主,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法律硕上主要培养跨专业领域的法律复合型人才,一般不再别分具体的专业。但以人大和北大为先驱,法律硕士也开始了分专业分方向的探索,在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同时更注重专业知识的培养。
三、法律硕士的特点
第一,它是一种专业学位。它虽然与法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同一规格,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根据培养方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中级以上专业和管理岗位的专门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为职业领域的,或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这使得它不同于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或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等其他职业领域的专业学位。
第三,它是一种高层次的学位。这是因为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的,这个学位的培养目标就是以能够胜任法律实务工作为基准。要达到“实践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的任职要求”。这就是说,其人才培养目标不同于法律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而是高层次的、即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的一种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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