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陈隽逸
近日,贵州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七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持续扩大。
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从学前至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
支持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普通中小学设立特教班;支持普通中小学开办融合教育班;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办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
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在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并纳入学籍管理。
支持高校创建适宜残疾学生就读专业,逐步增加招生总量,面向残疾学生开展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
到2025年,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每年7000元,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向特殊教育倾斜。
《实施意见》提出,以适宜融合为目标,以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为基本思路,优化特殊教育功能布局,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增强特教队伍专业能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让残疾儿童少年获得公平、优质、温暖的教育,努力办好新时代贵州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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