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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
为提高宛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3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3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宛城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专业、学历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
(五)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要求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宛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wancheng.gov.cn)为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用网站。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
2022年2月20日8:00至2月22日17:30,报考者登录http://wancheng.pzhl.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者无效。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查看通知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12:00。
3、网上缴费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2022年2月23日17:00后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宛城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两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于2022年2月22日17:00前,到宛城区人社局二楼人才中心就业科(南阳市人民南路299号)办理免缴考务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22年2月25日8:00至2月26日9:3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二)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3: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2.报名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的学历、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等进行审核,报考者须提前了解拟报考职位的要求,特别是专业要求,对照自身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有疑问,请拨打招聘岗位表上咨询电话咨询。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聘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区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
(三)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或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2月22日17:00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宛城区人才中心就业科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直接面试岗位考生,全员进入面试。直接考核岗位考生,由用人单位考核并出具考核结论。
2、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评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医学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3、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确认,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6、直接面试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学历高、面试成绩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按宛卫【2016】108号文件精神,落实编制政策。用人单位与招聘的医学院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新聘人员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影像、指纹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防疫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其它事项
1.组织领导。本次招聘工作在宛城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宛城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2.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此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3.严格工作纪律。招聘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专用网站。宛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wancheng.gov.cn)为本次宛城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5.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①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②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③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宛城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3012809(区卫健委)
0377-63222908(区人才中心)
监督电话:0377-63227769(区人社局)
宛城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宛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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