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课考试科目为刑法、民法、法理学、宪法和法制史五部分,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和广泛,并且大都需要大家记忆。其中,法理学是基础,考生一定要认真备考。值此考研冲刺备考的倒数第四天,小编希望和大家分享一下有关法理学35问,帮助大家通过问答的形式巩固知识,打好基础。下面请看。
22、法律程序是对法律行为的作用
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作用方式可以用五个方面十个字表示:
第一,抑制。程序就是对恣意的限制。限制的方式是,通过程序的时间、空间要素来克服和防止法律行为的随意性和随机性。
第二,导向。通过程序的时空要素来指引人们的法律行为,是人们只要按照一定的指向和标准按部就班,从而是行为在时间上得以延续,在空间上得以进行。
第三,缓解。程序是一个排气孔。
第四,分工。法律程序通过时空要素实现程序角色分配。
第五,感染。法律程序能使行为主体对程序所造成的某种心理状态的无意识的服从。
23、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需要,法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以及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至少有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保障作用。
第二,引导作用。
第三,服务作用。
第四,规制作用。
(具体的展开参见课件中的叙述)
24、法与党的政策的区别。
第一,意志属性不同。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不允许有“内部法律”存在;党的政策是全党意志的集中,允许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存在。
第二,规范形式不同。法律必须具有高度的明确性,都必须以规则为主;党的政策则可以主要或完全由原则性规定组成,可以只规定行为的方向而不规定行为的具体规则。
第三,实施方式不同。法和党的政策都可以靠宣传教育来实施。但是,当法的实施受到阻碍时,可以用国家强制力对违法者予以民事、行政或刑事制裁,以保障法的正常实施。如果党员违反了党的政策,党的领导机构不能直接予以法律制裁,而只能按党的纪律予以处分。
第四,调整范围不同。法律只调整那些比较重要的社会关系;党的政策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远比法律的调整范围广阔,它对广大党员的要求远比法律对公民的要求要高,但它只对党员有约束力。
第五,稳定程度不同。法律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它应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不变;政策则必须适应社会形势的变化而随时调整,否则,便不能有效发挥指导作用。
希望在余下非常有限的时间里,考生能够合理安排,抓住重点要点复习,统筹全局,小编在这里预祝大家考研成功,2014加油!了解更多法律硕士考研的信息关注考研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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