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西藏五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西藏五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五维”)的告知函,西藏五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二、减持主体情况
三、其他
股东本次减持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应用化学考研(应用化学考研方向及院校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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