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违反学术诚信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心健康,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作出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2.医学门类考生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三)学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报名时已取得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认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和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以同等学力方式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单证硕士:仅有学位证,无毕业证)须在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在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等学力身份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取得下列科研业绩之一,还须符合各学院对“申请-考核”制考生生源及相关要求。
1.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发表报考学科所在学科门类或领域相关SCI论文1篇(IF≥2.0/篇,若为Review则IF计算时须乘以0.5)或2篇及以上(IF≥3.0/合计,若为Review则IF计算时须乘以0.5),或发表SSCI、CSSCI(不含扩展版)论文1篇,或发表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级期刊论文1篇。中医经典相关学科(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中医文化学、民族医学)可放宽至发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论文不包含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建立国际期刊论文预警机制中的通知》、《成都中医药大学科技处关于更新国际期刊论文预警名单的通知》附件中标注为高预警等级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含通讯作者、增刊、会议摘要、Letter、Correction、Editorial和会议论文集等文章。)
2.近五年内主持部省级课题1项及以上。
(五)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CET-6成绩≥425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
2.托福(TOEFL)成绩≥85分;
3.雅思(IELTS)成绩≥6.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发表过至少一篇SCI收录的文章。
(六)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获得中医硕士学位或医学硕士学位(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且硕士须获得中医硕士学位或医学硕士学位(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七)报考导师须为当年有招生指标的导师,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就读,入学前需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八)定向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须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定向报考本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规定(试行)》(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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