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公布全国30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换届名单。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是指导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性组织,主要职能是指导、协调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活动,加强培养单位与法律实际部门的联系,推动法学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国家政法部门有关领导,全国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有关专家、学者、法律实际部门的代表等,每届任期四年。本届主任委员为司法部部长唐一军,成员共30位,其中20位来自法律硕士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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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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