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梅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科技应用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码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强公共场所码的推广应用管理工作,应建尽建、应扫尽扫,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通知》提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持续不懈抓实24类重点场所(机构)公共场所码设立全覆盖工作;要坚决按照《9号通告》履行应扫尽扫的要求,尤其在重点公共场所(机构),必须严抓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对有外省、外市旅居史人员要督促落实“三天两检”)、戴口罩、测温等必不可缺的防控措施。
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9 号)》(以下简称《9号通告》)要求,加强公共场所码推广应用管理工作,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实应建尽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持续不懈抓实24类重点场所(机构)粤康码公共场所码设立全覆盖工作。牵头主管部门应切实从疫情防控大局出发,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能失防万一”要求,强化复查整改,督促管理场所(机构)内各责任主体全面执行场所码应用推广工作,做到应建尽建,不留死角。
二、履行应扫尽扫。近期发生在我市因外地输入阳性个案而引发疫情传播的风险事件,证明场所码在精准追溯排查及第一时间掌握疫情联控主动权方面的重要性。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按照《9号通告》履行应扫尽扫的要求,尤其在重点公共场所(机构),必须严抓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对有外省、外市旅居史人员要督促落实“三天两检”)、戴口罩、测温等必不可缺的防控措施。
三、持续宣传发动。相关牵头部门围绕加大对公共场所码的宣传力度,非常时期应坚持工作下沉和成立专班,相关通讯运营商采取移动短信方式,报社和电视台、电台等市内各家主流媒体应灵活创新公共场所码宣传方式,定期有秩序 进行场所码宣传,确保场所码推广应用落实到位。
四、建立追责机制。各县(市、区)和市直24类重点场所(机构)牵头单位应扛起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严格按照《9号通告》要求,综合运用监管手段和应急处置措施, 建立各环节工作的履职追责制度,共同盯紧抓实公共场所码推广应用及监督工作。
梅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科技应用组(代章)
2022年9月7日
【全媒体记者】陈泽铭
【来源】梅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科技应用组
【作者】 陈泽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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