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2022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指导下,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成立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四)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7日后出生),最低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7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2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按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月19日的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吉首市北一环188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考试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等,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考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现场报名。

③对留学归国人员,须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专业认定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或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学历层次高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的,由学院认定。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全为高层次人才岗位,教师1、教师2、教师3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教师4、教师5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学院研究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取消计划。

2.考试方式

(1)教师1、教师2、教师3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核。考核采取“学术评议”和“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核各占综合成绩的50%。

①学术评议:主要对考核对象提供的学术成果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②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采取试教等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总分100分。

(2)教师4岗位:采取专业素质展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专业素质展示、结构化面试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小数点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

(3)教师5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查看)。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教师1、2、3岗位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再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排名。

教师4岗位,若第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排名。

教师5岗位,若第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排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招聘对象。考察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考察对象的授权,经查询发现有违法犯罪信息不能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六)聘用

拟招聘人员经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相关手续。学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5年服务期,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七、本简章由吉首大学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部门: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0743--8750372(向老师、龙老师)

监督电话:0743--8751167 (院纪委)

附件:  

1.《2022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2022年10月8日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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