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考研政治大纲思修法基对比表

2023年考研政治大纲思修法基对比表









部 分



2015年



2016年


2023年考研政治大纲思修法基对比表

 

部  分

2015

2016

变化情况分析及命题分析

章节

知识点

章节

知识点

四、思想道德修修养与法律基础
 

绪论

绪论

1.适应人生新阶段
确立成才目标
2.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思想道德与法律。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培育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本章为新增知识点6处,具体表现如下:
新增知识点“确立成才目标、思想道德与法律、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培育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6年新增考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培育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一)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1.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的含义、特征与作用。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2.理想信念的实现
立志高远与始于足下。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一)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1.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的含义、特征与作用。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2.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正确理解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坚持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本章章节标题更改1处,本章章节知识点调整1处,新增2处,具体表现如下:
本章“2.理想信念的实现”改为“2.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知识点“立志高远与始于足下”改为“正确理解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新增知识点“坚持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统一、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6年新增考点-理想信念的含义特征与作用以及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其中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考查分析题的可能性。

(二)继承爱国传统,弘扬中国精神

1.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
2.新时期的爱国主义
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
3.做忠诚的爱国者
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增强国防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二) 弘扬中国精神,共筑精神家园

1.中国精神的传承与价值
重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中国精神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统一。
2.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的基本内容。爱国主义及其时代价值。新时期的爱国主义。做忠诚的爱国者。
3.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时代精神及其主要体现。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做改革创新的实践者。

本章章节标题更改4处,知识点调整6处, 删除知识点3处,新增知识点4处,具体表现如下
本章名称“继承爱国传统,弘扬中国精神”改为“弘扬中国精神,共筑精神家园”,“1.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改为“1.中国精神的传承与价值”, “2.新时期的爱国主义”改为“2.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3.做忠诚的爱国者”改为“3.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调整的知识点“民族精神的基本内容、爱国主义及其时代价值、新时期的爱国主义、做忠诚的爱国者、时代精神及其主要体现、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
删除知识点“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     新增知识点“重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中国精神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统一、做改革创新的实践者”。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6年新增考点“重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中国精神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统一、做改革创新的实践者”、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其中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中国精神考查分析题的可能性较大。

(三)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人生观的科学内涵。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正确认识人生价值。
2.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3.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三)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人生与人生观。人生观的主要内容。正确认识人生矛盾。用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指引人生。
2.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3.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促进自我身心的和谐。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本章调整了2个知识点 , 新增知识点2处,具体表现如下
知识点“人生观的科学内涵”更改为“人生与人生观”,“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 更改为“人生观的主要内容”。
新增知识点“正确认识人生矛盾、用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指引人生”。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6年新增知识点“正确认识人生矛盾、用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指引人生”以及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其中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考查分析题的可能性较大。

(四)学习道德理论,注重道德实践

 

1.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道德的本质、功能与作用。
道德的历史发展。
2.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
3.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
4.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四)注重道德传承 加强道德实践

1.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道德的本质、功能与作用。
道德的历史发展。
2.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中华传统美德的当代价值。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精神。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3.继承与发扬中国革命道路
中国革命道德的形成与发展。中国革命道德的主要内容。发扬光大中国革命道德。
4.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道德建设。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积极投身崇德向善的道德实践。

本章章节标题调整4处,删除了2个知识点,调整了2个知识点。具体表现如下:
本章标题“学习道德理论,注重道德实践”调整为“注重道德传承 加强道德实践。”第二节的标题“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调整为“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第三节标题由“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调整为“继承与发扬中国革命道路。”第四节标题由“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改为“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删除知识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
知识点“统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调整为“中华传统美德的当代价值。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精神。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调整为“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道德建设。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积极投身崇德向善的道德实践。”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6年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作为重点复习,其中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道德建设、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积极投身崇德向善的道德实践。考查分析题的可能性较大。

(五)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

 

1.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
法律的一般含义。法律的历史发展。
2. 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3. 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原则和制度
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我国的国家制度。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4.中国特色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五) 遵守道德规范,锤炼高尚品格

1.  社会公德
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2.  职业道德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大学生的择业与创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3.  家庭美德
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弘扬家庭美德。
4.  个人品德
个人品德及其作用。加强个人道德修养。追求崇高道德境界。

本章变化剧烈,是第七章的内容转到本章。本章章节标题更改5处,知识点调整1处, 删除知识点3处,新增知识点5处,具体表现如下
本章名称“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改为“遵守道德规范,锤炼高尚品格”,“1.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改为“1.社会公德”, “2. 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改为“2.职业道德”,“3. 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原则和制度”改为“3.家庭美德”, “4.中国特色会主义法律体系”改为“4.个人品德”。
“个人品德与道德修养”调整为“加强个人道德修养”
删除知识点“职业生活中的有关法律、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个人品德与法律修养”
新增知识点“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大学生的恋爱观与婚姻观、弘扬家庭美德、追求崇高道德境界”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6年考试大纲将其进行具体划分,对我国大学生道德素质培养及考察更加全面,考察选择题的可能性较大。

(六)树立法治理念, 维护法律权威

1.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
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
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培养法治思维方式的途径。
3.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

(六) 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

1. 法律的概念及发展
法律的一般含义。法律的本质和特征。法律的演进与发展。
2.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3. 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
4.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意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本章变化剧烈,是在2015年第五章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跟分化。章节标题调整5处,知识点调整4处,知识点新增4处。删除知识点3处。具体表现如下:
总标题由“树立法治理念, 维护法律权威”调整为“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第一节标题由“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调整为“法律的概念及发展。”第二节标题由“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调整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第三节标题由“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调整为“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增加标题第四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法律的历史发展”调整为“法律的演进与发展”、“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我国的国家制度。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调整为“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
新增知识点“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意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删除知识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思修法基于热点问题结合更加紧密尤其在最近几年格外明显,着眼全面进行依法治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结合的完美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及基本格局命制试题的可能性较大。 

(七)遵守行为规范,锤炼高尚品格

1.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公共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2.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职业生活中的有关法律。大学生的择业与创业。
3.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
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4. 个人品德养成中的道德与法律
个人品德及其作用。个人品德与道德修养。个人品德与法律修养。

(七) 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

1.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
2.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的含义和特征。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培养法治思维的途径。
3.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尊重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尊重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

  本章变化较多,是对原第六章知识点的重新调整。本章章节标题更改3处,知识点调整1处,新增知识点6处,具体表现如下
该章标题由原第六章标题“树立法治理念, 维护法律权威”调整为“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第一节标题由“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调整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第三节标题“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改为“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知识点“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调整为“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增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 “尊重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尊重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知识点。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6年继续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的基本框架进行命题,其中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基本内容以及如何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基本问题、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尊重法律权威的意义出题的可能性较大。 

 

(八)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

1.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2.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政治权利与义务。人身权利与义务。财产权利与义务。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与义务。
3.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依法行使权利。依法救济权利。尊重他人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2015年没有第八章,2016年增加本章内容
其中新增的第八章标题有,“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第一节标题“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第二节标题“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第三节标题“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新增知识点有“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政治权利与义务”、“人身权利与义务”、“财产权利与义务、”“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与义务”、“依法行使权利”、“依法救济权利”、“尊重他人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根据历年命题规律,2016年继续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的基本框架进行命题,“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命题的重点。

  (实习编辑:彭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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