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华大学管理学院考研复试与录取细则
一、招生计划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原则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继续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
缺毋滥”的原则,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性。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
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外语能力和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复试过程中操作力求规范,随机面试顺序,随机抽题,做到录取程序公开、
录取标准公开,过程规范,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学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
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2、复试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学信网在线验证的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
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文件。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学历校验未通过的,
需提交学历证书扫描件(照片);
(2)应届生须提交学信网在线验证的有效期内的《在线学籍验证报告》电
子文件。报名时学籍校验未通过的,需提交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扫描件(照
片)。
3)、考生本人签名、签署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一)扫描件(照
片)。《诚信复试承诺书》须下载打印,认真阅读后亲笔签名确认。
4)、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可以包
括大学本科成绩单、个人陈述、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
5)、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请务必完整、
准确、清晰提供有关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
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材料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会在微信群另行通知)
3、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招生专业分布,学院成立以下 3 个
复试专家小组:“经济大类”复试小组;“工商管理”复试小组;“管理科学与
工程”复试小组。
每组由 5 位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
高、公道正派的副高级专技职务以上人员担任。
4、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平台为中目、备用平台为腾讯视频会议。
复试总分 220 分。采用口头问答方式综合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潜力、综合
素质和能力、外语能力。由专业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不少于 20 分钟
的面试。
学院在面试中对考生以下几方面进行打分:
1)、外语能力(30 分):考查学生阅读和理解专业外文文献的能力、运用英
文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等。
2)、专业素质和潜力(90 分):考查学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
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洞悉学科前沿发展的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100 分):考查学生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
实践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学生对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科研规划等,考查学生个人
的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反映能力、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
5、复试阶段时间节点:
1)复试平台组织模拟演练(演练内容包含网络设备测试、操作指导、复试
安排与录取政策宣讲等):具体时间在微信群公布。
2) 线上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在微信群公布。
3)线上复试时间:
-经济大类复试小组:3 月 29 日 13:00 开始
-工商大类复试小组:3 月 29 日 13:00 开始
-管理科学与工程复试小组:3 月 29 日 13:00 开始
注:复试当天,复试秘书在复试前通过直播方式,组织考生在线随机确定复试次
序,然后开始逐个面试,面试专家先查看考生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与初试报名
照核对,确认是考生本人后,方可进入面试内容的考核。
三、录取原则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专业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
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复试总分 220 分,复试总分低于 132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
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复试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学院通知拟不录取的考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全
校复试工作结束后,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统一公示,请关注网站信息和
“东华研招”官方微信推送。
四、申诉通道
本着对考生、对学校、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
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和公开,学院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
果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下述邮箱或电话进行投诉、申述。
电话:021-62373972
邮箱:ivenshuai@dhu.edu.cn
部门: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五、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应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
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东华大学和学院发布的相关招
考信息。须知晓: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
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
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
犯刑法。
2、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任
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的内容,所有涉考人员
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复议材料,并将依据相关规定
对违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3、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
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
法规进行处理。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
东华大学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
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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