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沂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所有招生专业复试采取网络(移动云考场)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所有学科专业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2年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220;单科30(满分100)、50(满分150),其中,学科教学(思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总分不低于270分。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一志愿差额比例不足1:1.2,以实际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具体复试比例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并在学院对外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
(二)复试资格审核
各学院必须按照上级和学校复试方案规定要求,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组织对考生在复试平台提交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过程中须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对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
1.复试资格审查
(1)应届生需在复试系统上传并在复试时随时出具以下证件: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人高考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应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绩单、自考证明或其它材料。
(2)往届生需在复试系统上传并在复试时随时出具以下证件: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入伍批准书》和入伍前学历(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3)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系统上传并在复试时随时出具以下证件: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本科毕业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考生资格审查后,由审查人和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加分资格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国家上述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复试前1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在复试系统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学院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三)复试内容及设备要求
我校复试均采用移动云考场平台(钉钉为备用复试系统)。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水平测试三部分。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学院复试细则或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
1. 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2.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3.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具体复试流程详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细则。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流程
①考生于复试前1天在复试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加分证明材料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加分。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进行复试。
②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③候考。
④进入复试。
疫情防控期间,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时间、复试方式、采用的远程复试系统(备用系统)、复试内容等具体安排,以提前公布的学校复试方案和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2.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2022年3月30日左右。
调剂志愿复试时间:2022年4月10日左右。
具体时间以学院公布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交情况说明材料,经审核真实无误后,学校将协助考生解决困难。
(五)复试成绩确定
1.复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数平均值得出。
2.复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
5.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考生需提前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党或团组织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盖章),并根据学院复试要求按时提交招生学院。
(七)体检
1.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于不参加学校统一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二、调剂
(一)基本要求
调剂生要符合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调剂工作要求。
1. 调剂考生的调出和调入专业均需“双过线”,即:考生的分数均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我校专业所在学科国家2022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2. 考生调入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3. 全国统一命题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英语一的专业可向英语二的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
4.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5.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确保选出优质调剂生源参加我校复试。具体调剂要求详见各学院的调剂实施细则。
6. 调剂办法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二)调剂程序
调剂考生要在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调剂信息。我校调剂系统开放、关闭的时间将提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开。招生学院审查调剂资格后,将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内做好相关的调剂操作。调剂考生要在发放录取通知后的4小时内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录取信息。逾期则认为考生个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计算出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
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成绩+加分)×0.2×60%+复试总成绩×4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对各个专业考生进行排序。凡接收调剂生源的专业,调剂考生需和一志愿考生分开排序,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专业素质成绩确定最终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按照2022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由学校统筹。
(四)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者;②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④体检不合格者;⑤应届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⑥因违反国家、省和临沂大学有关规定,需取消录取资格者;⑦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纪作弊或隐瞒重要信息或者弄虚作假者。
(五)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发送录取通知后逐一落实并征求考生意见,所有考生必须在录取通知发送后的4小时内接收并回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递补拟录取。
四、信息公开制度
1.复试名单公布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要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等。
2.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等。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议制度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或学校纪委监察处提出实名申诉或举报,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按程序组织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向考生公布。
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委监察处,电话:0539-7258030,
Email:jw@lyu.edu.cn;
六、其他说明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须确保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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