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考研复试工作安排

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考研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

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考研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定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和调剂工作细则。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复试调剂录取过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疫情防控的要求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组织机构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太康

  副组长:胡文斌 舒 伟 王晓燕 刘 仓 李凯锋

  成 员:姚 宏 左 锐 赵栓文 徐润芳 孙 华 毛维静 王 娟 孙晓敏 石 昕 王亚娟

  秘 书:李若弘 陈晓斌 范 瑾 马 西 张佳祺 卢思帆

  职 责:全面负责商学院研究生复试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复试工作小组

  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复试组织和实施。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1.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1)工商管理(120200)、会计学(120201)、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00),3月30日(周三),下午14:00-18:00。

328

(周一)

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见文中(四)复试资格审核要求,请考生将相应材料于328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指定邮箱(工商管理、会计学考生资格审核邮箱:sxyyjs@mail.xaufe.edu.cn

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资格审核邮箱:sxymba@mail.xaufe.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手机号-报考专业-资格审核材料”。

329

(周二)

模拟演练

按照工作人员指定时间模拟演练,熟悉软件操作,并测试网络。

330

(周三)

网络远程复试

见文中(七)网络复试基本流程,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按照研究生复试小组秘书安排,有序参加复试。


2)会计硕士(125300),41日(周五),下午13:00-18:00

330

(周三)

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见文中(四)复试资格审核要求,请考生将相应材料于330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指定邮箱(sxyyjs@mail.xaufe.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手机号-报考专业-资格审核材料”。

331

(周四)

模拟演练

按照工作人员指定时间模拟演练,熟悉软件操作,并测试网络。

41

(周五)

网络远程复试

见文中(七)网络复试基本流程,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按照研究生复试小组秘书安排,有序参加复试。

  2.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公布。

  (二)复试方式、平台及费用

  根据学校要求,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说明(附件2)。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拟使用教育部推荐的中国移动“云考场”作为主平台,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info/1102/2663.htm)。复试不收取考生费用,由招生学院承担。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上线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1。

  (四)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将在复试前两天对一志愿及调剂考生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如下(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1. 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提供);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3. 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4.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提供);

  5. 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

  6.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非全日制考生和定向就业考生提供);

  7. 政审表(所有考生提供);

  8.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9. 考生还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审核材料或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参照我校2022年招生简章中公布的《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科目及参考书目表》。

  复试内容一般由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情况下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知识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原现场复试中的专业笔试考核内容纳入专业知识能力考核中,采用随机抽取试题作答方式。

  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外语水平。

  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报考会计硕士(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包含在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须单独组织,网络远程复试采用随机抽取试题作答方式,测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 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2. 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5×70%(管理类联考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3×70%)。

  3. 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10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知识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

  4. 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网络复试基本流程

  复试基本流程见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info/1102/2663.htm),考生应认真阅读,熟悉相关流程。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单科成绩与总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遴选规则

  1.符合学校调剂条件要求的考生均可接受调剂。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工作程序

  1.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须在规定调剂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平台填报调剂信息。

  2. 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

  3.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参加我校参加复试,对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将其置为“待录取”状态,调剂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请调剂考生及时确认。已在调剂系统中接受“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五、录取工作

  (一)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院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下旬发放。

  (四)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不予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凡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1.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再次检查复试设备、网络,确保正常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登记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学院报备。

  2. 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的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 考生复试过程中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应着装整齐,坐姿端正,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面试不得使用耳机。

  4. 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参加网上模拟演练。

  5. 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复试环节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网络传播复试题目及照片、音视频等复试信息,违者按国家关于教育考试的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七、违规处理办法

  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按照《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3)执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资格:

  1. 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2. 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3. 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4. 未经同意在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5. 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6.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7. 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录屏或截屏,相关科目复试未全部结束前将考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的。

  8. 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9.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10.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11. 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监督及复议

  1. 学校和学院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研究生考试的人员必须主动提出,自觉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

  3.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考生质询、投诉、申诉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九、咨询方式

  工商管理学硕、会计学硕、会计硕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556356

  资格审核电子邮箱:sxyyjs@mail.xaufe.edu.cn

  联 系 人:王老师 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MBA)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556819

  资格审核电子邮箱:sxymba@mail.xaufe.edu.cn

  联 系 人:毛老师 张老师

  商学院网址:http://sxy.xaufe.edu.cn/

  十、申诉渠道

  联系电话:029-81556368 029-81556667

  电子邮箱:sxy@mail.xaufe.edu.cn

  联 系 人:鱼老师 李老师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第三教学楼314室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我校研究生院信息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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