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佛山科技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材料科学与工程

2022年佛山科技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材料科学与工程


2022年佛山科技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材料科学与工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

2022年佛山科技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材料科学与工程

2022年佛山科技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材料科学与工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质量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基本情况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领导机构和工作执行机构

  材料科学与氢能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程序和基本规范等。

  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本学位点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负责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复试过程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存档)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且刻盘保存。文字记录材料和光盘在复试结束后上交研究生学院。

  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类别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是否接受调剂

预计接收调剂人数

学术

学位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若干(接收调剂的情况以调剂系统和调剂公告发布为准)

  备注:我校可根据招生计划下达情况和生源情况动态调整各学科专业调剂指标。

  四、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资格

  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获得我校2022年材料科学与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如多批次复试,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1.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且达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调剂生调剂基本原则及生源要求

  (1)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点的《调剂复试考生选取原则》,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遴选调剂考生。调剂生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接受调剂,参加复试(视调剂生源情况可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方式)。

  (2)调剂复试考生必须在复试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视为放弃)。未在调剂系统办理登记手续并确认的调剂无效。

  (3)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普通计划,没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7)调剂考生经择优确定后,名单另行公布。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复试所需软硬件条件说明

  出于疫情防控需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式采取远程网络复试。复试平台主要采用腾讯会议和微信/钉钉视频。考生应提前下载、安装并测试复试所需软件,如有问题,请与学位点联系。

  1.复试时间:3月28日-4月30日。

  2.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软硬件条件及环境要求:复试全过程采用“双机位”模式(详见附件1)

  (1)用于面试设备:带摄像头和麦克风的上网设备,建议笔记本电脑;如若使用台式电脑,须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复试过程中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智能手机(移除电话卡)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复试过程中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3)设备和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不逆光;周围安静无噪音,麦克风无杂音。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六、复试流程

  1. 线上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采用视频连线方式对考生身份和资料进行确认。

  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1)考生须在指定日期前将报到审查材料(如下)的PDF或JPG格式扫描件发送至学位点联系人邮箱materials_lj@fosu.edu.cn,邮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应届考生须提交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正反面)、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初试准考证和初试成绩单(或研招网成绩查询截图)、《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以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应届生还须提供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在读证明(注明预计毕业时间)。

  往届考生须提交本人学历证、身份证(正反面)、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初试准考证和初试成绩单(或研招网成绩查询截图)、《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能够同时提交毕业论文情况、科研成果情况、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鉴定情况、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的,可以一并提交。

  备注:①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②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逾期报到、逾期提交资料、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后考生要提供相应的原件,查验不实者,考生自己承担后果;

  ③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④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materials_lj@fo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和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审核通过的按规定予以加分。

  (2)考生应提前准备并测试硬件设备和微信/钉钉视频,资格审查当天提前30分钟等候与工作人员视频连线。

  2.复试平台在线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平台在线测试,并宣读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随机抽号确定复试顺序,录音录像作为凭证。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专业课基础测试和综合面试)。请考生提前30分钟等候签到,进入候考室候考并等待宣布面试流程及纪律。

  (1)专业课基础测试:

  考试形式:考生远程面试作答(现场抽取试题)。考生准备时间和作答时间共计8-10分钟。

  (2)综合面试:

  考试形式:专家集中,考生远程。考生面试时间8-10分钟。

  注:(1)考生进入到复试会议室后,需手持身份证正面以及准考证正面向面试官展示,以便再次核验考生身份。复试前应用镜头360度扫视全屋。(2)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不得佩戴耳机和耳饰。(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全程保持当前程序在前台运行(锁定视频画面全屏显示),不得切换至其他应用程序,不得无故退出视频连线,并且复试全程考生应在视频可见范围,不得查看书本、笔记、小抄以及手机上的复习资料,有相关会议号的还要遵守各学位点关于会议号的使用要求。违反上述规定者可取消复试资格。(4)考生应按照抽签顺序进行复试考核,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或推迟,除网络、设备等客观因素外,不得随意调整考生复试顺序。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应至少提前半小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无故缺考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5)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6)禁止面试完毕的考生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否则视为违纪。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为8-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同一专业全部考生复试考核结束后接着进行(远程面试作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视具体情况,我校可在入学后安排录取的同等学力考生再次进行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4. 公布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

  同一批次复试全部结束后48小时内公布复试成绩,并按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将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及材料科学与氢能学院研究生网站进行公布。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复试考核内容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基础测试(50分)、综合面试(250分,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为200分)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计入总分)。总分为300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专业课基础测试:

  专业课基础测试科目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为50分。(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前将所选科目发送至邮箱materials_lj@fosu.edu.cn,邮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专业课基础测试科目”)

  2.综合面试:

  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200分)两部分,满分为250分。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及综合素质考查。外语考查分别进行英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翻译等考查,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了解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不指定参考书和资料。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名称详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前将所选加试科目发送至邮箱materials_lj@fosu.edu.cn,邮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二)综合面试评分标准

  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相加而成,具体的评分标准参见表2和表3。面试专家现场独立打分,每一单项成绩取面试专家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值。(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

等级

评分标准

成绩评定

优秀

理解问题完整正确,回答问题语言流畅。

45-50

良好

理解问题比较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基本流畅。

40-45

中等

理解问题基本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尚流畅。

35-40

及格

能基本理解问题,并做出部分回答。

30-35

不及格

不能理解和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

30分以下

3.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指标等级

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

专业理论基础水平(60分)

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50分)

专业与社会实践经历(40分)

表达能力与社交礼仪(30分)

心理素质

20分)

优秀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概念清晰。

54-60分)

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45-50分)

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强。36-40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

27-30分)

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

18-20分)

良好

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基本概念较清晰。

48-54分)

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

40-45分)

具有较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较强。

32-36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较强,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24-27分)

乐观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较强。

16-18分)

中等

专业理论基础尚扎实,基本概念尚清晰。

42-48分)

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的创新性成果。

35-40分)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具备基本的实践与动手能力。

28-32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尚可,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21-24分)

具备一定的自信心,能较好控制自己的言行。

14-16分)

及格

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

36-42分)

未完整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

30-35分)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24-28分)

具备基本的表达能力与表现力,着装与行为举止基本得当。

18-21分)

自信心不足、但能控制自己的言行。12-14分)

不及格

缺乏基本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

36分以下)

未曾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

30分以下)

未曾参与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24分以下)

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观点,缺乏基本的表现力与社交能力。

18分以下)

缺乏必要的自信心、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

12分以下)

  备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复试涉及到的试题、评分标准及其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复试材料的保管。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核内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考核方式:在复试阶段采取面谈和“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位点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和档案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拟录取的考生发放由研究生学院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政审函及调档函PDF格式扫描件,考生应尽快将政审函和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档案所在单位,并在复试结束后30日内将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以PDF或JPG格式扫描件提交至学位点联系人邮箱materials_lj@fosu.edu.cn。考生档案材料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寄至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氢能学院,收件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825176062,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基础楼134,邮政编码:528000。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基础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5+复试总成绩×0.5

  3.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各批次复试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各批次拟录取考生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优先录取初试英语成绩较高考生;若初试英语成绩也相同,则对分数相同考生进行加试,择分数较高考生录取。

  (2)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其他高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7)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复试批次,录取时按复试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后复试批次不影响前面批次录取结果,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数。

  八、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30日内到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后将体检报告以PDF或JPG格式的扫描件形式提交至学位点联系人邮箱materials_lj@fosu.edu.cn,并在入学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内容包括体格常规检查、胸透以及验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进行。

  九、 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复试全场录音录像。

  2.复试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胸牌。

  3.考生复试时如有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按学校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考生如对考试复试有异议,可向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申诉,也可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访小组申诉。

  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校纪委监督处:0757-82988227

  校研究生学院:0757-83963790

  4. 请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提前进行复试平台功能测试。请保持手机/邮箱/微信/QQ畅通,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5. 复试联系人:罗老师:18312562586,李老师:18825176062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位点

  2022年3月25日

2022年佛山科技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材料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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