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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知识点17——刑法溯及力的规定
我国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对于现行刑法生效以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但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不认为犯罪或处刑较轻的,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依据行为当时有效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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