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法律硕士的记忆口语

考研法律硕士的记忆口语


  考研背诵过程中,一些知识点的记忆,大家容易混淆,我们可以利用口诀来背诵。小编为考生整理了详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法律硕士考研…

考研法律硕士的记忆口语

  考研背诵过程中,一些知识点的记忆,大家容易混淆,我们可以利用口诀来背诵。小编为考生整理了详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法律硕士考研口诀记忆法有如下优点:

  (1)在理解的基础上对繁杂的书本内容进行概括、总结,理清其脉络,在大脑中形成清晰的框架结构,富于条理性。

  (2)面对大量的知识信息,提取其精髓,用一句话或一个字概括其含义,再由少到多,由简到繁,逐步展开,联想记忆,轻松自如,事半功倍!

  (3)口诀幽默诙谐,简单易记,让你在捧腹之余轻松牢记知识点,想忘记都难!

  (4)最重要的是,你学会了一种学习方法,当你遇到新的知识点时,可以自己编口诀,这就需要先对知识点进行深入地理解,提取其核心词语(KEY WORDS),对这些字词从新推敲、组织,使其具有另一个独立的意思。在这个过程中,你已将知识点牢牢地记下了,以后只要稍稍提醒便能迅速地联想起来。在经过几次记忆、忘记、再记忆的循环,便能达到一种条件反射的境界,妙不可言!

  1.刑法中规定的主要结果加重犯

  口诀:一绑匪抢劫虐商,爆破组投放爆破筒,拐卖假药

  "一",谐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绑",绑架罪;

  "匪",谐音"非",非法拘禁罪;

  "抢",抢劫罪;

  "劫",劫持航空器罪;

  "虐",虐待罪;

  "商",谐音"伤",故意伤害罪;

  "爆",爆炸罪;

  "破",破坏交通设施罪;

  "组",组织卖淫罪;

  "投",投放危险物质罪;

  "放",放火罪;

  "爆",谐音"暴",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破",破坏交通工具罪;

  "筒",谐音"通",交通肇事罪;

  "拐卖",拐卖妇女儿童罪;

  "假药",生产销售假药罪。

  2.正当防卫构成要件

  口诀:其时象县官

  "其",谐音"起",起因条件:必须存在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时",时间条件:必须于侵害正在进行时;

  "象",对象条件: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县",谐音"限",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官",谐音"观",主观条件: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

  3.不能或不宜进行正当防卫的情况

  口诀:不过当正合鄙意

  "不",不作为,对不作为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过",过失,对过失行为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当",过当,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对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正",正当防卫,对正当防卫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合",合法行为,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鄙",谐音"避",紧急避险,对紧急避险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意",意外事件,对意外事件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4.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及区别

  口诀:目前责任,愿先主兑现

  1)相同点。

  "目",目的相同:都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前",前提相同: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

  "责任",责任相同:过当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2)不同点。

  "愿",谐音"源",危害来源不同:前者危害源于人的不法侵害,后者则不尽然;

  "先",谐音"限",限制条件不同:前者出于必要,后者迫不得已;

  "主",主体,主体限定不同: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兑",谐音"对",对象不同:前者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后者针对第三人合法权益;

  "现",谐音"限",限度不同:后者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害,前者不。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考研法律硕士的记忆口语”,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本频道的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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