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及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注:实际招生名额以最终学校分配为准。
(3)学术硕士研究生成绩要求
总分≥273分,单科(满分100分)≥ 38分,单科(满分150分)≥ 57分。
(4)专业硕士研究生成绩要求
总分≥273分,单科(满分100分)≥ 38分,单科(满分150分)≥ 57分。
2.复试比例
本学院达到国家线的一志愿考生未超过计划招生名额,复试比例为100%。对于调剂考生,当调剂系统里符合要求的考生人数多于缺额时,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且复试比例不低于120%通知考生复试。
3.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在3月25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见调剂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和网上公告。
4.复试程序
(1)考生提交电子版材料(调剂考生需到调剂系统申请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详见我校发布的考生须知),提交的电子版请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考生编号+姓名+手机号码”)后发送到邮箱:hgyz@bipt.edu.cn。
(2)做好远程复试各项准备(详见我校发布的考生须知)。
(3)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5.复试内容
(1)复试科目: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硕)、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领域专硕):材料科学基础、高分子物理与化学、现代材料检测方法、物理化学。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领域专硕):物理化学、化工原理、生物化学、无机及分析化学。
(2)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半结构化复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以上复试科目参考书目
6.录取规则
对复试合格者按加权总成绩排序后,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不及格( <60)者不予录取。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1/5×70%]+[复试成绩总分×30%]
7.结果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通过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开学后统一组织。
8.联系方式
新材料与化工学院:010-81292044,010-81292969,15711080684 (微信同号)
邮箱:hgyz@bi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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