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 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2〕4 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2〕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北京物资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法学院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 管理
法学院成立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涵盖领
导班子成员、学科负责人代表、导师代表等,综合报考情况和复试要求
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复试工作量确定所
需设立的复试工作小组数量,选派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认真负责的
在岗在编教师参加复试工作,组成若干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一般由
不少于5名复试专家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每组配备1名复试秘书。
二、招生计划
法律经济学具体招生计划如下:法律经济学招生全日制研究生 9 名。
三、工作安排
(一)方式及时间
2
1.复试方式
法学院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研究生院统筹安排复试工
作,法学院按要求组织开展本学院所负责的学科授权点具体复试调剂工
作。法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采取
“多对一”、“多对多”形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
础知识、综合能力素质、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与考核。
2.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 3月 22 日至 3 月 30 日;调剂复试于 4 月 30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网站及学院公布为准。
(三)成绩要求及进入复试人员确定
1.成绩要求
法学院在国家线基础上,根据各学科、方向/专业学位授权点招生
计划、生源情况等制定本学科、方向/专业学位授权点考生进入复试的
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专业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
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法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2 年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含学术学
位和专业学位)(以下简称“国家线”),我院执行 A 类地区考生的成
绩要求。
2.进入复试人员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得低于 120%。申请调剂的考生调
剂专业须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
围内进行调剂)。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确定的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
3
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
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
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
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
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
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符合 上述 条件 的 经济学 类学术硕士优先调剂 。
(四)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
合能力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
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可综合进行,每个考生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了解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
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方面情况。必要时,法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
核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①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②对本学科发
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③事业心、责
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
礼仪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由各责任学院自行组织,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主要考察
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五)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办法
复试考核最终成绩为 100 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
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 70%,外语听说能力占 30%。对于在
4
复试阶段需要加试政治科目的专业学位类别,政治科目加试占 20%,思
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 60%,
外语听说能力占 20%。复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 2 位。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各类加分)×70%+复试成绩×30%,其中初
试成绩与各类加分之和转换为百分制后再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核算。最终
成绩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各类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
执行。
分批次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经考生确认后录满各学科、方向
/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招生计划为止。
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小于 60 分)不予录取。以同等学力参加
复试的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成绩小于 60 分)不予录取。
四、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要求及《北京物资学院 2022 年硕士研
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
2022 年 3 月 23 日
评论列表 人参与